耶穌的名
下面的經驗,可能你自己或是你的親戚都能體會。
我父親有多個名字,我不知道究竟有多少。他有不同的身分證,每張上的名字都不同;他的護照一樣,每張的名字都有差別。此外,他入學的時候用一個名字,結婚的時候用另一個;他的生意伙伴稱呼他,又是另一個名字。所有的名字都是他的;所有的名字都指向「他」。
我認識很多朋友,他們的護照用一個名字,在另一個身分證明文件上又用另一個。所有的名字都指向同一個人。
不同的名字,就算是同一個人的,所表達的信息都不一樣,無須每一個都代表該人的同一個身分。
我也有很多名字。
當我的兄長幼年過世,我的名字就改變了。父母認為必須更改我的名字,免得我也死去。
然後我又增加了一個英文名字。
名字雖多,都指向我。
一個人擁有多個名字,在我那個世代相當普遍。沒甚麼好奇怪的,也沒甚麼丟臉的。
因此,當我發現基督徒對耶穌的名字是如此執著時,我感到十分困惑。
基督徒對於「耶穌」這個稱呼,多是熱情澎湃的,我對此萬分尊重。
有些人真誠認為那個名字神聖不可侵犯,不容隨便宣之於口。這點我是認可的。
另有些人強烈認為單是說出名字本身已經帶著能力。這點我也明白。
還有些人確信那個名字使人聯想到耶穌,沒有其他可能。我同樣理解。
我無意動搖任何一個上述的信念。
我只想提出,當「耶穌的名」這個片語每一次在聖經出現時,我們都要考量它的意義,而不是盲目地將它與「耶穌」這一個名稱等同,或認為它必須在讀者的腦海中喚起稱為耶穌的這個人物。
所以神把他升為至高,又賜給他超乎萬名之上的名,使一切在天上的、地上的和地底下的,因耶穌的名,眾膝都要跪下,眾口都要宣認:耶穌基督是主,歸榮耀給父神。(腓二9~11《和修》)
當然,「耶穌的名」可以是指「代表耶穌的那個名字」,即是「耶穌」。
在文章開首我已經指出,我父親有多個名字,我的朋友也有不同的名字,我自己也是。
很可能你也有若干名字。
因此,「某某的名」不一定就是指「某某」。
它可以是指某某的其中一個名字,而這個名字可以強調某特定的意義。這個特定的意義正是焦點所在,而不是「某某」。
這個觀點如何應用於腓立比書這段經文?
我建議我們應從耶穌的「新名」來理解。所謂「新」是指它剛剛在所屬的語境中給提出來。
所以神把他升為至高,又賜給他超乎萬名之上的名(9節)。
這個名字是超乎萬名之上的。
這個名字是難以言表的。
這個名字令人聯想到聖經中那一位超乎萬有之上的——
至高者。
因那個名字,所有其他的都要降卑下來。
這就是那個名字所強調的特定意義,而非「耶穌」,因它邀請人深思耶穌的崇高地位,就是一貫以來那位至高者所專享的地位。
「使一切在天上的、地上的和地底下的……眾膝都要跪下,眾口都要宣認……」(10~11節)
這句話跟舊約以賽亞書四十五章23節裡至高者的話是何等相似!
萬膝必向我跪拜,萬口必憑我起誓。(賽四十五23《和修》)
至少,經文邀請我們考量這個選項,默想它所帶來的深遠影響。
這樣,當我們聽到「耶穌的名」的時候,就不用受限於「『耶穌的名』=『耶穌』」這個框框,而能對祂有更深的認識和崇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