非一般的恩典 (12) :不問資格

行事正直終究是有價值的——這種認知讓人倍感欣慰。
尤其是當人跌落人生的低谷,這種認知讓人安心。
正直人會對自己說:「最終,正義是在我這一邊」。

至少,聖經這樣說:
因為主的眼看顧義人,他的耳聽他們的祈禱;
但主向行惡的人變臉。
」(彼前三 12《和修》)

很明顯,「義人」是針對「行惡的人」,兩者的意思相反。
那就是說,只有行義的人才配稱為義人。

經文的重點在於「資格」。
沒有資格,就不能保證公義、恩典,與憐憫。
也不能保證上帝會聽你的懇求。
祂的眼和耳只留給「義人」。
路的盡頭——
若是你不具備資格的話。

這本該一錘定音。
本該。

然而,哪裏有恩典,那裏就有驚詫。
那裏就是耶穌所在之處。

有一次,耶穌來到推羅和西頓這片外族的地方,有一個外族婦人前來跟祂說話(太十五 21~28)。
她求耶穌可憐她,醫治她的女兒。

我們很容易忽略了一點:這個婦人是完全沒有資格的。
首先,需要醫治的是她的女兒,不是兒子。
其次,這個請求來自一個婦人。
再者,這個婦人並非猶太人。
最後,耶穌正前往某處辦事,途中竟被婦人的請求耽擱了。
完完全全的沒有資格!

難怪耶穌無意有任何行動。起初祂並不理會她。
但她不斷苦苦哀求,直到門徒忍耐不住,要求耶穌打發她走。

於是耶穌對她說:
「我奉差遣只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裏去。」
婦人仍然糾纏不休。因此祂再補充說:「拿孩子的餅丟給小狗吃是不妥的。」

想不到耶穌竟如此清晰地畫下資格的界限。
不論是從對聖經的認識、或是從常識來看,婦人再沒有糾纏下去的理由。
沒有足以要求憐憫的身分。
沒有資格。
並非義人。
不是選民。

她的回答徹底推翻了一貫的神學認知。
「主啊,不錯,可是小狗也吃牠主人桌上掉下來的碎屑。」

這個婦人何等明白上帝的心腸,並宣之於口。
她對恩典和憐憫有何等的掌握和定義。
對於要求上帝聽禱告所需具備的資格,她也來個一筆勾消。
過去,上帝只會聽義人的祈禱。
過去,上帝只會聽祂子民的祈禱。

「婦人,」耶穌對她說:「你的信心很大!照你所要的成全你吧。」她的女兒立刻就痊癒了。

這個婦人並不是彼得前書三章 12 節所說的義人。
她不可能有這個資格。
她只能幻想耶穌聽她的禱告。
然而,故事發展如何?

無須資格。
無須往績。
無須關係。

只須承認自己不配,甚至自稱為「狗」,而不是「孩子」。
門檻是如此之低。
無須 DNA 驗證。
無須學位。
無須高人一等的道德。

只須真誠的謙卑,再加上單純的信心。
信靠這位看顧人和聽人禱告的上帝,管他甚麼資格。

簡單。
免費。
難以置信。
垂手可得。

讓人驚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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