非一般的恩典 (29):你信得過你自己嗎?

Master of Jean de Mandeville: The Birth of Esau and Jacob [circa 1360-1370] (Public domain, via Wikimedia Commons)

大多數人都會指控上帝不公平。

為何不呢?
聖經確實記載上帝揀選雅各而不揀選以掃。
更糟的是,聖經清楚說明上帝的揀選發生於「雙胞胎還沒有生下來,善惡還沒有行出來」之先。(羅九11《和修》)

上帝怎麼可以這樣?
「雙胞胎還沒有生下來」之先?

相信任何有工作經驗的人,都能夠看出這種不公平至終必釀成大禍,更不用說有管理經驗的人了。
公平帶來興盛。
偏袒帶來腐敗。

一個老闆怎麼能夠為他的偏袒辯解?
保羅怎麼這樣厚顏無恥,在羅馬書中說這樣的話?

在第11節末,保羅更加解釋說:
雙胞胎還沒有生下來,善惡還沒有行出來,為要貫徹神揀選人的旨意」(羅九11《和修》)
他的辯解激化了對「上帝不公平」這個看法的攻擊。

原來,揀選雅各而不揀選以掃,不理會當中所涉及的偏袒,是為了表明另一個更加重要的原則:揀選取決於上帝而非取決於人的行為!

這個語境上的鋪排引到隨後的精警質問:
難道上帝有甚麼不義嗎(羅九14《和修》)

若我們義憤填膺,要永遠放棄基督教,聲稱這不是我們想要的宗教,大概該得到諒解。
我們怎會相信一位不公平的上帝?怎會相信一位行事偏袒的上帝?

可是,先稍安毋躁。
保羅不是說「不公平」,而是說「不義」。
兩者的分別微妙而重大!

簡單說,
「不公平」指的是A和B受到不平等待遇。

「不義」則是指以「義」的標準判別兩者。
這是較絕對的。
與A和B受到不平等待遇無關。
簡言之,「不義」就是「不對」的意思。

因此,在論述過上帝不公平對待雅各和以掃之後,羅馬書九章14節真正要問的是:「難道上帝有甚麼不對嗎?」
更詳細的質問是:「難道上帝按自己的善而不按人的行為來做決定有甚麼不對嗎?」

這樣一來,我們就要嚴肅思考上帝是否不義這個問題了。

問題的核心是,這位上帝宣告並堅持說,只有祂才是要緊的。
明確點說,這位上帝看重祂自己的性格、祂的揀選,和祂的恩典,過於人的行為。

對人來說,由上帝按照人的對或錯來做決定,是否更好或更正確呢?
或者,有一個更嚴格的標準,是否比單憑人的善或善行更加穩妥呢?

那些活到一把年紀的人,大概都明白他們對於自己的善行有多大的信心!

Gioacchino Assereto - Esau sells his birthright [circa 1645] (Public domain, via Wikimedia Commons)

在所有人當中,香港人該是最快能夠明白的。

因為香港人,不論是與生俱來抑或習慣使然,都是數口精明或管帳了得的。
將全副身家儲存於一種貨幣有何不利之處?
毫無勝算。
風險太高了。
不管是何種貨幣。

香港人懂得分散風險。

那麼,他們會選擇人民幣嗎?
英鎊又如何?
美圓該更穩固?
抑或較中立的瑞士法郎?
顯然,愈穩定和安全的貨幣愈好。
當然,投機者是有的,不過在這篇重要的討論中,我們暫且不談他們。

整個討論取決於以下關鍵問題:
你信得過你自己嗎?

若答案是肯定的話,你會選擇由上帝來判斷你的行為。
若是否定的話,你會寧可上帝按照祂的標準來判斷你。

這個問題可以大體上澄清了「雙胞胎還沒有生下來,善惡還沒有行出來」這句話的意思,令我們可以接受。
因為這句話說明揀選並非基於人的行為。
而是「為要貫徹神揀選人的旨意」。

香港人很容易理解這點。
若涉及行為,那就一定要有報償。
若不涉行為,那就是無償的了。
要選哪個,顯而易見。

回到羅馬書,保羅亦有同樣的說法:
做工的得工資不算是恩典,而是應得的;但那不做工的,只信那位稱不敬虔之人為義的,他的信就算為義(羅四4《和修》)

結論必然是這樣,除非我們想再次倚靠自己的行為和優點:
既是靠恩典,就不憑行為,不然,恩典就不再是恩典了(羅十一6《和修》)

除非我們對自己的行為及對自己有永不動搖的信心。
否則,恩典就是必然的選擇。

這也是驚詫。
選擇恩典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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