非一般的恩典 (28):一次獻祭

眾所周知。
公牛和山羊的血無法除掉罪人的罪。
若能除掉的話,獻祭早就停止了。
因為獻祭的人只須獻上血祭一次,良心就得到潔淨。

然而很遺憾,獻祭依然存在,年復一年。
每一年的獻祭都提醒人他們所犯的罪。
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確實無法去除罪惡。

看來這是常識吧。

這正是希伯來書十章 2 至 4 節的主要論述:
若不然[若祭物能叫人得以完全],獻祭的事豈不早已止住了嗎?因為禮拜的人,良心既被潔淨,就不再覺得有罪了。但這些祭物是叫人每年想起罪來;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,斷不能除罪(《和》)

公牛和山羊的血根本對除罪毫無效用。
若有效用的話,獻祭老早已經停止。

可是,若公牛和山羊的血不能除罪,人類豈非絕望?
他們的良心豈非要永遠背負那去不掉的罪和無法止息的內疚?
有其他可以除罪的獻祭嗎?

但基督[我們的大祭司]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,就在上帝的右邊坐下了。從此,等候他仇敵成了他的腳凳。因為他一次獻祭,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(來十12~14《和》)。

若上帝有恩典,祂會寬恕人嗎?
人的良心可因此得釋放嗎?

我們大概要冒一次險,權衡一下不作為的利弊。

或者,為驚詫留一點空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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