非一般的恩典 (36):渴望祂赦罪

很難確定她是否感到驚詫。

起初,她看來確是感到驚詫。
能夠走進宴會廳。
又能夠靠近賓客。

她的同輩叫她「罪人」。
不是神學上或道德上的罪人,彷彿她得罪了神明。
而是社會上給「妓女」的代號。

也許有人說她只是遭詆毀,但故事沒有敘述她或其他人有任何反駁。
她的行動、沉默,和哭泣,證實「罪人」的稱呼跟她的職業相符。

更多的驚詫。
「為何一個社會公認的罪人,獲准進入一個法利賽人的宴會廳,甚至觸摸一位賓客?」
畢竟,「法利賽人」代表與不潔淨的事物「分開」!

女人的驚詫逐漸加深。

這位賓客耶穌知道她正在做甚麼!
祂不僅讓她做。
還知道她為何那樣做!
祂不僅知道她的行動,
還知道她的意圖!

意圖埋藏在每個人極其私密的領域。
耶穌怎能看透她的意圖?

耶穌對東道主法利賽人西門說:
「……這女人用眼淚滴濕了我的腳,又用頭髮擦乾……這女人從我進來就不住地親我的腳……這女人用香膏抹我的腳。」(路加福音七章44~46節《和合本修訂版》)

可以辯論說,耶穌這樣對西門講話,是要羞辱他,因為西門身為主人,沒有好好給耶穌履行待客之道。

這個論點有其道理。
但亦可以解釋為耶穌只是道出事實。

大部分人都尊重耶穌的行為和教導,因此願意相信耶穌。

那麼,耶穌確實看透這個女人的動機。
「……這女人用眼淚滴濕了我的腳,又用頭髮擦乾……這女人從我進來就不住地親我的腳……這女人用香膏抹我的腳。」(路七44~46)

耶穌補充說:
「所以我告訴你,她許多的罪都赦免了,因為她愛的多;而那少得赦免的,愛的就少。」(路七47)

Anointing the Feet of Jesus in the House of Simon, the Pharisee (Unidentified painter, Public domain, via Wikimedia Commons)

赦罪引導她的行動,行動反映她所感受到或所相信的赦罪。

嗯,真相是:
那女人在哭泣。
原因?故事沒有清楚解釋。
也許她覺得自己罪孽深重,也許她因獲得赦罪而激動流涕。
無法肯定。

但她的淚水確實滴濕了祂的腳。
所以她試著用自己的長髮擦乾,大概她沒有想過要帶毛巾來擦眼淚。

她用她的頭髮盡力擦乾。
終究,是她的眼淚滴濕耶穌的腳。
然後,她親吻祂的腳。

顯然,耶穌看到的不一樣。
祂看到她的動機。
祂看到她的感激。
由赦罪而觸發的感激。
然後,耶穌說話。

沉默,但感激。
哭泣,但寬慰。

她的感覺對嗎?
還是她一廂情願?

出乎意料之外,耶穌告訴她:
「你的罪都赦免了。」(路七48)

她做了甚麼?
她洗耶穌的腳這件善工為她賺來赦罪嗎?

嗯,耶穌清楚解釋:
「你的信救了你,平安地回去吧!」(路七50)

當然她感到驚詫。
罪過得赦。
平安地回去。
就因為她心裡的意圖?
耶穌竟然看透她的心?

試想象耶穌剛替我們的心臟做磁共振掃描!
還稱許我們心中的信!

驚詫通常會產生一個效果。
它讓人閉嘴。
使人語塞。

難怪故事中的女人一句話也沒說。
只有啜泣和流淚。

不過,赦罪與平安。
單憑信已經足夠。

她大概不是百分之百確定。
完全的驚詫。
全因非一般的恩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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