非一般的恩典 (17):安全地帶
這一篇不易受落。
假設我們將全人類分為兩組:我們和他們。
誰是「他們」?
他們是另一組,不檢點,不信上帝。
證據充足,無可辯駁。
案件了結。
至少,這是羅馬書第一章的論證。(羅一18~31)
那麼,一個合乎邏輯的推論就是:
我們是一組,他們不屬。
我們守規矩,他們不守。
我們信上帝,他們不信。
最終,我們蒙福,他們滅亡。
這樣就比較容易明白。
然而,出人意外的是,隨後第二、三章卻說:
「我們」都是該死的。
噩耗傳來:就連「我們」都是敗壞和注定滅亡的。
不僅如此,我們其實更加不堪,因為我們是從蒙福、蒙恩、蒙召的地位墜落。
我們的失敗是極其悲慘的。
至少,這是羅馬書第二章通篇的論證。
首先,他們是敗壞的。
他們不信上帝。
他們行事可憎。
他們理應滅亡和受審判。
可是,我們不也一樣?
所有根據出生、傳統、行為的辯駁都被否決。
再沒有安全地帶。
全人類都包括在內。
那些有特權的、有信仰的、有知識的又如何?
更差勁!
所以,凡血肉之軀沒有一個能因律法的行為而在上帝面前稱義,因為律法本是要人認識罪(羅三20《和修》)。
凝視著黑暗的深淵,只有絕望,和發抖的身軀。
面對注定的絕望,全人類如何活下去?
沒有可能再活下去了。
除非有一個意想不到的結果。
除非有另一個與上帝和好的途徑,在人的能力範圍以外。
說坦白一點,除非是無條件的。
這就不僅是意想不到。
簡直是名副其實的好消息。
但如今,上帝的義在律法之外已經顯明出來……(羅三21《和修》)。
這正是上述經文的意思。
不過,這是給每一個人的嗎?抑或只限於猶太人、有錢人、有知識的、有勢力的、有特權的?會平均分發給每一個人,好像SOGO門口或澳門碼頭出口派發傳單那樣嗎?
……加給一切信的人。這並沒有分別(羅三22《和修》,粗體為筆者所加)。
句中所強調的「一切」,清楚表明各人地位相同。
他們和我們。
沒有分別。
恩典無條件地給人一個獨特的地位!
不管是誰:他們或我們。
所有人。
看來很理想。
聽來也公平。
但——代價是甚麼?難道是無條件的嗎?
我們在香港經常都要問:是免費的嗎?
如今卻蒙上帝的恩典……就白白地得稱為義(羅三24《和修》,粗體為筆者所加)。
看到沒有?恩典!
恩典經常是出人意外的。
恩典必須是無條件的,縱使它的代價非常昂貴。
恩典為所有受困的人開一條出路,猶如隧道盡頭的一點光。
恩典可以被輕蔑、被拒絕、被忽視。
然而,恩典始終如一,沒有條件,永不止息。
倘若有人拒絕恩典、拒絕上帝、拒絕救恩,那怎麼辦?
這樣我們就只能回答:「由他吧,時候到了,再見!」
只是,恩典不需要代言人,恩典會自己說話。
恩典總是會出人意外。
[為方便查閱,我把保羅在羅馬書的話複述如下:]
但如今,上帝的義在律法之外已經顯明出來……就是上帝的義,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信的人。這並沒有分別,因為世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上帝的榮耀,如今卻蒙上帝的恩典,藉著在基督耶穌裏的救贖,就白白地得稱為義(羅三21~24《和修》)。